她(追赶时间的少年)
她(追赶时间的少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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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过的日子总会过去的,像梦一样,醒了也就是过去了。她坐在我前面,成了我的同学,那个雨夜发生的一切在结束之后又有了开始。当她给我写第一张小纸条开始,我们就不断的进行着单纯的沟通。她喜欢文字,喜欢做暗黑的武侠梦。当她告诉我,她喜欢蔡骏的时候,我惊愕的差点想打她。她怎么会喜欢那样惊悚的文字,变态的理论。而我一如既往是喜欢纯美柔情的,一如既往喜欢张小娴,喜欢安妮宝贝,喜欢饶雪漫,她的喜好让我只能被迫深入的去了解那份莫名其妙的恐惧和无奈。
读一个人的文,去了解一个人,这是我们在那匆匆半年要做的事情。字条总是在桌缝间不断传递,当字越写越多,内容越来越丰富的时候,我就知道,我们的故事就这样简单的开始了。那时候的我们不懂什么是爱,只晓得什么样的相处方式会让彼此更开心。那时候的我们,都做为走读生,并没有浪漫的有一段一起回家的路,也只是在校车棚一起拿单车时遇见的简单一笑。我们彼此吸引却控制住距离,因为我们都懂得最后这半年就是前面所有努力的总结,我们失之不得。
做为走读生的我们,都兼任着其他同学的早餐业务。那时候的我们书包里面除了一两本书,就全是塑料袋包裹着大大小小的早餐,在那些朗朗读书声的早晨,我们总是风雨无阻的带着很多早餐,解决着同学们对于学校食堂包子馒头的无语。那时候瘦弱的她喜欢提着红红的包包走在树荫浓密的校园小径上,耳朵里晒着耳机,轻轻的走着,走向那个我们爱着恨着的三年二班。那时候的自己,总是来的很早,总是在教室门外的走廊上,看着她亦步亦趋的到来,然后很开心的开始学习的一天。有时候我也会有比她来的晚的时候,我背着书包看着她走在前面,我就不紧不慢的在后面跟着,看着她的背影,看着东方缓缓升起的太阳,一切都显得很美好。有时候她会带很多早餐,我来的比她晚的时候,在后面就能感觉到她会有些吃力,那时候的自己很想去帮她提,可是那时候的我还很胆小,还很青涩的不敢在众日睽睽下表露自己的关心。唯一一次我胆大的时候也是一个雨天,那时候她撑着伞,提着红红大包包,走在湿漉漉的小径上。我鼓起勇气,快速跟上去,红着脸一把抢过包包,甩下一句“我来拿”,便飞奔而去。红红的包包在我的手间飞扬,那时候的自己低着头,不去理会那些大大小小的路人迷惑眼光,迅速跑进教室,自己仿佛就像打了一场大战一样紧张。上课期间,她很快就给我传了纸条,上面写着很感性的两句话:长这么大,觉得最动听的就是你那句“我来拿”,最动人的画面就是“你抱着大红女士包包奔跑在雨中”。我内心很窃喜的就简单画了个笑脸回过去,现在想想那时候自己写什么应该都是多余的。
那时候mp3刚流行,她在考了一次全班前五之后,她爸爸赏给她一个最新的索尼p3.她喜欢把她写的文字变成电子档弄在p3里面阅读,那时候做为屌丝的自己,觉得那样很高大上。她不断的更新着她p3里面的文字内容,然后我就更加深刻的了解着内心世界住着个小孩的她。有一次她下了一首歌,告诉我,她昨晚听着听着就流泪了。晚上下晚自习,她把p3给了我,告诉我回去一定要听里面那首“黑色星期五“,而且必须是只能在午夜听。当晚,我硬是熬到凌晨两点,打开p3,按下播放键,然后鬼魅幽暗的灵魂女声就出现了。在那样密黑的午夜,在那样惊悚的尖叫以及不断重复的节拍控制下,我依旧不能像她那般流下感性的泪,我和她,差别并大,但也不是全求同。第二天我把p3还给她,告诉她我把那首歌删掉了,她气嘟嘟的一整天没给我一张字条。后来,在未知的某次相遇中,她告诉我,她当时的气嘟嘟是因为我不理解她的喜好,在不接受的时候试图去强制改变她,而这样的行为是她最反感的。其实她说的这么多,都不是我当时所想,我只是在晓得那是全球禁播歌曲后才删掉的,而且我很想当然的以为她也会因为这样一首歌而自杀,那时候的自己单纯的很可怕。当然这些我都是没解释,我只是轻轻点头,然后告诉她,你是对的。
青春的简单就是很如此纯白如纸,不去捅破就不会觉得一切不美好,那时候发生的一切简单的小事,在现在回想都能甜蜜的一笑,和她做前后桌的日子,不是纸条,不是早晨的早餐,不是歌曲,不是一去不复返的文字,而是那些年,她带给我纯纯的那些笑,这笑声太美,美到这些年我想怎么忘都忘不了。那些年的故事不会很惊天地泣鬼神,读书写字,眼神交接,心得呼唤,简单互助,这些感动就一直发芽在心底,永不凋零,永远是那个她,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护好内心的这些简单不想遗失的美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