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不逢时,所以原谅我红尘颠倒
生不逢时,所以原谅我红尘颠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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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终于读完了慕容雪村的《原谅我红尘颠倒》,在同时还读着一本池莉的《所以》。不知道是不是巧合,两本书竟然都读到了一段文字,让我想起了那句话——生不逢时。
红尘颠倒里,有个浑身都是学问和正义的法官叫潘志明,他有英俊的外貌和健硕的身体,他有令人艳羡的职业和美丽迷人的妻子,可是他却过着地狱一样的日子。因为他的清高,因为他的廉洁,他与世界背道而驰,这只小小的却勇敢的螳螂,用力挥舞着他的手臂,想要阻止某个叫做堕落的车子,结果却只能是被狠狠碾过,尸骨无存。世界浑浊不清,有些人便把自己也涂成黑色,当黑色的人越来越多,有多少人能够坚守自己的清白?或许有这样的人,只是代价却是用肉体的消亡换来精神的永存。值得吗?我不敢想。还记得小说里说:世上人有高下,却都在污水中过活,圣人把污水泼向整个世界,然后用金粉给自己塑身。但多数人明知寻不到净土,干脆就在污水中安身,饮脏食秽,乐此不疲。既弄脏自己,也弄脏别人。只有潘志明是个异类,在这艰难于呼吸的城市,日日污水浇身,他却妄图清洁这个世界。有时候我们会尊敬他,更多时候我像大多数人一样,不叫他的名字,叫他***。
语言难听,却是事实。更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哪里有问题,只是模糊,只是糊涂,只是随波,只是娱己。很多人认命,其实不过是之于世俗的一种妥协,很多人学会油滑,其实不过是在媚俗的基础上又学会踩着别人给自己寻个更高的位置。此之蜜糖,彼知砒霜。虎狼面前是麋鹿,麋鹿面前是猎枪。生命是一场注定输得很惨的棋局,我们无路可退,跌撞前行,以死亡为最终使命,从来不想去问前路是一袭红毯,还是万丈深渊。常常有人说不要逞一时之快,要看一世长远。可终究一世看不到尽头,一时却近在眼前。究竟堕落是清醒,还是坚持是迷蒙?
潘志明输了,输得很惨。可扪心自问,即使是我,同情里也参杂着不屑,崇敬里也混淆这不解。这样一个人,在学生时代叱诧风云,千人瞩目,却在社会上焦头烂额,四处碰壁。他的朋友说:他生错了年代,如果他早生那么几千年,恰逢乱世,或许他也是一个盖世英雄。
《所以》很淡,里面的女人叫做叶紫。似乎从她极小的时候开始她就懂得自己为自己找到出路。尽管没有温暖而安乐的家庭,没有她渴望却得不到的亲情,但她仍然像个有魔力的园丁,自己努力去把自己修剪成想要的样子。她的表面上的柔顺和骨子里的激情,她的表面上的坚强和血液里的忧伤,她在痛着成长,经历化蝶之苦,涅磐之创。她和潘志明有一点很像,就是他们都以为,可以找到他们的心灵家园,却没想到那里早已被现实世界侵占,没了立锥之地。叶紫站在人群之外看世界,带着几分清醒和嘲弄,她只是想过得更好,更像应该的自己。可惜的是,无论世道怎么变迁,不变的是,人永远不允许异类。我想:如果叶紫如果生在现在,和现在的女孩子一样尽情挥洒自己的青春和叛逆,或许,她就只是个最普通的女孩,即使有过瞬间的美丽,也会把背影渐渐藏于人海中。可惜,她太早来到这个世界,又或者她的思维把那个时代的人甩的太远,留下她自己,只剩孤独。
从古道今,其实历史很怕人的清醒。因为人一旦觉醒,会找不到自己的位置。敢于抗争是勇敢的,却注定不会赢。荆棘满地,陷阱重重,谁也不比谁圣洁,谁也不比谁高贵。大家表面上嬉笑,实际却在内心里冷然观望。渴望有人出来改变一切,却在真有人出现却失败时,也迫不及待的给个嘲笑。这就是我们的人间,笑时不知为谁笑,哭时不知为谁哭。成功者都是踩着别人的脊梁爬到高处,他们掀翻山河,掘地三尺,当他们终于找到他们以为想要的东西,有时也为之快活,在别人的嫉妒和羡慕里偷着乐,但更多时候,我想他们更愿从没来过。
好像有个人说过:良心是个温柔的枕头。我们枕着它,抱着它,便可夜夜安眠。可实际上谁会每天带着枕头横冲直撞。很多时候,我们把它丢弃在家里,等到想起时,已不知丢到哪个角落,落满蛛网。市侩即是世间法,成熟就意味着堕落,人生无非是一个渐渐庸俗的过程。
我也不过是洪流里的一只蚂蚁,沉浮中拼命仰着头呼吸。只是我还原谅自己的天真,原谅自己的看不清。我没力量抗拒时间,没力量抗拒世俗,甚至没力量抗拒自己偶尔的灰色,所以我只能做个看客,只是我比《皇帝的新装》里面的孩子懦弱,我不敢说出真相,我还在努力维持一个心理的平衡,把相信和怀疑都抛的很远,一路傻笑着生活。

